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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之遥元

[其他爆料] 巫山县笃坪乡政府赖账 六十余民工拿不到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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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5: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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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5: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政府在工程招投标时干吗去了,资质证书没有的人是如何进入工程施工的?人家完工了,要付账时再说施工方无资质,合同无效是什么政府?{:soso_e114:}
发表于 2011-11-14 15: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我们政府的执政能力如何让人民群众信任?值得各级政府深思。{:soso_e100:}
发表于 2011-11-14 15: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我们政府的执政能力如何让人民群众信任?值得各级政府深思。{:soso_e100:}
发表于 2011-11-16 10: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2008年10月2日,廖正权在没有经过法定招投标的程序的情况下与时任巫山县笃坪乡纪委书记尹成平私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廖正权在没有施工图纸(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没得到开工令、没有现场记录及资料的情况下,盲目施工,然后声称完成了工程施工(该工程也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廖正权遂要求按合同收取工程款。
2009年6月16日,廖正权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后于2009年6月17日撤诉。
2009年12月11日,廖正权再次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巫山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10年3月8日作出(2009)山法民初字第15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廖正权要求被告巫山县笃坪乡人民政府给付工程款587000元、资金利息46960元、承担违约金29350元的诉讼请求。
廖正权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上诉。后廖正权先后向巫山县人民政府上访,巫山县人民政府经过调查,没有支持廖正权的请求。2011年5月12日,廖正权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渝二中法立访字303号立案受理,经开庭听证,该案尚在审理之中。
发表于 2011-11-17 09: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政府公信力,在民众的心中,显然是会打折扣的。

发表于 2011-11-17 09: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这不是所为的大官吃小官的嘛,小官就吃到老百姓的头上了,可怜 的老百姓,我顶你
发表于 2011-11-17 10: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发表于 2011-11-17 16: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可怜的老百姓啦...谁来为他们撑腰呢
发表于 2012-7-14 00: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这样的政府,老百姓还信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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