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之遥元 于 2011-11-1 17:10 编辑
温家宝总理说:"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解决好民工欠薪问题,就是'砸锅卖铁'也不能拖欠民工的工资。"时下,年关将至,官渡镇农民工廖正权带领的60余民工用血汗换来的工钱,却长达数年追讨无果。廖正权为了躲避民工,也为了偿还民工的工资已倾家荡产,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日前记者来到官渡调查采访,廖声称并非他们不给付民工工资,而是笃坪乡政府故意耍赖拖欠他们的工程款,导致民工工资两年年未支付。走投无路的他,愤然将政府推上了被告席。一审法院告知他败诉,原因为没有资质承建,合同为无效合同。
民工追讨,老板躲藏
2009年5月31日下午,六十多位民工聚集在廖正权官渡的家里,廖正权对记者说,他们一共有20多个民工参与了笃坪乡的乡村道路扩建工程,廖正权到目前为止还欠这20多个民工工资27万多元。每年民工都要到他家讨工资,他只好东躲西藏。廖正权对记者说, "民工找我要工资,我到哪里去拿?笃坪乡政府不支付,我有什么办法?像这样解释民工不听,那就只有躲。
拖欠工资的是政府工程
据廖正权介绍,他2008年10月2日与笃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巫山县笃坪乡农村公路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由廖正权承包笃坪乡笃雪路整修工程,起止点为师岭村马家沟界至雪花村小学,规划整修16公里,涵洞9个,公路整修按3.5万元每公里计算,涵洞按0.3万元一个,工程总价款为587000.0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12月31日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的60%。余款期利息。合同签订后原告即进场施工,但笃坪乡人民政府却因资金短没有支付廖正权启动资金,要求廖正权继续施工,后因原告花费大量进场费用,只好继续施工,共欠廖正权工程款58.7万元。廖正权多次找笃坪乡人民政府要求支付工程款,但被告却拒绝支付。
庭审中,原告廖正权诉称,他们在修建笃雪路整修工程时与被告乡政府签定了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且原告均按合同约定将工程修建完毕,并交付被告使用多年,但被告尚未按约定付清工程款,故请求法院令笃坪乡人民政府给付廖正权工程款587000.00,并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及本案的诉讼费。被告辩称,原告没有资质证书、所签定的合同应属无效。
巫山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证据驳回廖正权的诉讼请求。
政府盖章是否无效 谁到底说了算
对于法院的判决,廖正权很是伤心,因为自己明明跟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也按照要求把路修好了,并且此路是由当地的煤矿企业集资修建的,每个集资的企业已经把款交给了乡政府,钱到那去了,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乡政府还如此跟自己对簿公堂,难道从一开始乡政府就给自己设了一个套,让自己无情的往里面钻,又有谁能为自己做主,一切的一切都不知怎么走。西南信息网法律频道:刘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