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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0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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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2016年10月9号凌晨0点10分左右,我和朋友从南三路三岔口上了一辆车牌为渝F E8902的出租车,开车的是位女司机,我们的路线是从东转盘到净坛二路再到上上城,到达目的地上上城的时候,表刚好跳到9块整,然后这位女司机说,那就给10块钱,我问明明打表是9块,为什么要收10块,她支支吾吾说10块,我就生气了,气愤的说道,我啷个要给10块,只显示9块钱。她就很不情愿的说那就9块嘛,我递给她10块钱,她甩手找我一块钱,说,那就找你一块钱嘛。要不是当时我坚持我的原则,就要无缘无故多付车费了,一块钱是小事,我想说的是巫山的出租车是谁借他们的胆,无视法律法规的约束,公然侵害消费者权益,是长久以来的垄断让他们自以为是,还是监管的缺位导致他们肆意妄为,希望有关部门给一个说话,否则我会采取更有力度的渠道来维护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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