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
您好!首先您能到县人民医院看病就诊,是您对医院及医生的信任.您所谈到的问题,医院高度重视,医院纪检通过调查核实,现予以回复如下:
1、按照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慢性病患者门诊一次性开药量不能超过一个月,这不是医院的规定,医院只是在执行医保政策的规定。
2、应您的要求,要开2个月的量这是违反了医保政策的规定。
3、门诊医生给您的解释存在一定的误差,我们表示歉意。但医生考虑到为方便患者,叫您再挂一个号,给您开两个月的实属在为您考虑,也是在规避医保政策,但是医院是不允许医生违反医保政策的,医院将对医生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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