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友: 大家好! 我是巫山电信客服工作人员,针对前期57680102客户在本网站提出的服务问题,我公司进行了核实:客户在2011年11月28日办理ITV(电信电视)业务,承诺在网3年,享受0元租用ITV机顶盒,月套餐费为28元,到期离网需退回机顶盒。 2014年12月22日,客户到巫山广东路营业厅申请拆机,但因未带ITV机顶盒,便提出报停,根据客户的要求,营业员取消了ITV优惠(报停必须取消优惠,否则将收取28元+5元的报停费),但客户在中途又不报停了便离开,营业员因接待其他用户,忘记把ITV优惠加上,导致ITV费用2015年1-3月多收取了12元/月*3个月=36元。 2015年4月24日,我公司接到客户反映的问题后,及时与用户取得联系,并恢复原ITV价格,同时对前期多收取的费用进行了减免。 对于客户提出的“2011年办理ITV,承诺3年,费用共计1008元,后来自己变更地址而没有使用ITV业务,收取此费用是否合理”?我公司认为在签订使用协议时,是客户自愿同意采用承诺3年享受0元租用终端优惠这个方案,也是用户自己变更地址后未使用此业务,如用户不需要某项电信业务,承诺到期后请带证件到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在整个服务事件的处理上,我公司客服人员多次联系用户,针对工作人员的失误向客户解释和道歉,并提出解决方案,我方工作人员2次登门,都未见到用户,也请用户抽空到电信当面协商此事,并非不管不问。巫山电信欢迎广大网友监督,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共建和谐社会,为创建美丽巫山共同努力! 中国电信巫山分公司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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