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0-17 16:56:49

关于开展依法打击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巫 山 县 公 安 局巫 山 县 交 通 运 输 委 员 会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打击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秩序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0月15日起,整合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力量,集中开展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专项整治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二、专项整治区域(一)城区各主干道、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二)重点区域:翠屏长途汽车站至高速公路出口路段、县汽车客运站至平湖路段、章家湾、财富大厦、古城码头、校园周边等重点整治区域。三、整治重点(一)依法打击非法营运;(二)依法查处违规停放;(三)依法查处酒后驾车;(四)依法查处机动车擅自改型;(五)依法查处逆向行驶;(六)依法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七)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八)依法整治公交车赖站;(九)依法整治网约车线下揽客;(十)依法整治出租车强打组合;(十一)依法打击和整治机动车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四、法律责任(一)凡是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住建委、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二)拒绝、阻扰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投诉电话:巫山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023)57682131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23)57656848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23)57621299巫山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23)57687510
巫山县公安局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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