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路美食街强制拆除雨棚
南三路美食街门市上商家自己做的雨棚要求被拆除为什么政府做的棚子不用拆掉 相比之下政府做的棚子更加显眼 尊敬的市民:您好!就您反映“南三路美食街强制拆除雨棚”来件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根据《重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1条,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棚盖。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开展雨棚拆除专项行动以来,已经对平湖路FM广场一线、高速公路一线、祥云路一线、广东中路一线雨棚集中拆除。接下来将对全城各路段雨棚逐步进行拆除。感谢您的来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同时,也请多多理解!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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