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8-10-10 12:57:29

关于召开巫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 听证会的通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巫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以及《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2018〕2号的安排,现将巫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8年10月26日8:30在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召开“巫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会期半天。    二、听证方案要点    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标准为1.77元/ m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理顺居 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渝价〔2018〕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听证方案:    方案一:按照0.35元/m3调整,销售价为2.12元/m3。居民阶梯用气各档次价格相应调整。    方案二:按照0.31元/m3调整,销售价为2.08元/m3。居民阶梯用气各档次价格相应调整。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8名)    (一)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户代表(8名)陈明城区居民向久春城区居民邱家英城区居民张宗富城区居民王军城区居民冯建平城区居民张人民城区居民徐晓东城区居民    (二)县人大代表(2名)    陈启银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翠屏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谭志宪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净坛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县政协代表(2名)    王茂华 巫山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孙鹏飞 国家统计局巫山调查队农村科科员    (四)专家学者代表(2名)    孔云峰巫山县县委党校教授级高级讲师    黎从容巫山县审计局高级审计师     (五)经营者代表(1名)   牟达生巫山县三峡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六)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3名)   赵国平 县经信委能源管理科科长   龚军巫山县财政局企财科   任红辉 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四、听证人名单(共4名)   李泽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招标办主任   唐平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黄晨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汪远国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主任科员   五、其他事项    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等参会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通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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