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巫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 听证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以及《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2018〕2号的安排,现将巫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8年10月26日8:30在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召开“巫山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会期半天。 二、听证方案要点 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标准为1.77元/ m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理顺居 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渝价〔2018〕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听证方案: 方案一:按照0.35元/m3调整,销售价为2.12元/m3。居民阶梯用气各档次价格相应调整。 方案二:按照0.31元/m3调整,销售价为2.08元/m3。居民阶梯用气各档次价格相应调整。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8名) (一)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户代表(8名) 陈 明 城区居民 向久春 城区居民 邱家英 城区居民 张宗富 城区居民 王 军 城区居民 冯建平 城区居民 张人民 城区居民 徐晓东 城区居民 (二)县人大代表(2名) 陈启银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翠屏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谭志宪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净坛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县政协代表(2名) 王茂华 巫山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孙鹏飞 国家统计局巫山调查队农村科科员 (四)专家学者代表(2名) 孔云峰巫山县县委党校教授级高级讲师 黎从容 巫山县审计局高级审计师 (五)经营者代表(1名) 牟达生 巫山县三峡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六)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3名) 赵国平 县经信委能源管理科科长 龚 军 巫山县财政局企财科 任红辉 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四、听证人名单(共4名) 李 泽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招标办主任 唐 平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黄 晨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汪远国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主任科员 五、其他事项 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等参会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通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