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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1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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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在劳动法中没有零时工和正式工之分,都为劳动者,享受平等待遇。关于高温补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保护办法》有详细规定:第十三条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除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第十四条 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每年5月至9月期间未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依据第二十五条,如楼主未依法领取到高温补贴可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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