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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件事,我终于相信这个社会真是太没有天理了!平白无故就可以弄走15万!原来幻想法院会主持公道,现在看来也纯属TM扯淡!这家不要脸的人就是潘远木一家。
简单的说,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的时候潘远木欠我父亲67.5万元钱,2009年至2010年一直未归还。直至2011年的时候,2011年至2012年1月期间分4次通过银行转转归还了我父亲49万块钱。2011年6月11日,潘远木通过银行转账还了15万块钱给我父亲,他让我父亲出收条给他,但当时父亲不在家,就让我出了一张收条,但是我落款的日期写错了,写成了2011.5.11.结果这个烂人居然凭我这张收条和银行转账的回单,说我拿了他30万;一怒之下,我找他评理,在他家里,我想从楼上跳下去证明自己的清白,结果,潘远木的女人居然说让我跳,这是人嘛!!这家人真的心肠如此歹毒。后来我请了个律师打官司,在法庭上,我方律师问他谁拿的钱,他居然说谁出的收条就是谁拿的钱,狗日的,那收条是我出的,却是落的我父亲的名字,那是不是说是我父亲拿的钱啊,当时我父亲明明人在湖北啊,他怎么拿钱啊!后来他又说是我拿的,按潘远木这个贱人的说法,那就意味着我离生小孩只有9天的时候还一个人跑到他家去拿15万块钱,试问我怎么拿得动这么多啊!我有人证出庭为我作证当天我在单位上班,并且6月11日他转钱给我爸爸的时候,是我妈妈和我单位一同事送收条给他的,结果他居然说他没见着我妈妈和同事~现在法院居然认定我们输!这叫人怎么服气啊!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吗!人善良就要被欺负嘛?原来以为法院会主持公道,大家评评理啊!难道就要让潘远木这样不要脸的一家人逍遥法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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