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万传勇、魏大清与被执行人董开照、董德兵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董德兵逃避执行,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万传勇、魏大清特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color=rgba(0, 0, 0, 0.9)]●被执行人:董德兵,男,1984年2月22日出生,汉族 ●户籍所在地: 住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望霞路257号3-2室 ●公民身份号码: 500237198402222692
执 行 信 息
●执行案号:([color=rgba(0, 0, 0, 0.9)]2026)渝0237执1522号●案由:合同纠纷●未履行标的:1,411,198.46元
悬 赏 信 息●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悬赏条件及悬赏金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董德兵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到期债权等),经本院核实确认该线索为此前未掌握的新线索,且能依据该线索实际执行到款项后,申请人将按照最终执行到款项金额的2%支付悬赏报酬。以上奖励均含税费,多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以最先提供的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本案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23-57651016 联系人:姚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时00分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size=16.0000pt]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