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更是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的重要依据。然而总有少数驾驶人为躲避交通违法抓拍,在号牌上动起“歪心思”——用毛巾遮、口罩挡、尾箱“翘尾”等,企图逃避处罚。 近期,巫山公安交管大队依法查处多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现对5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提醒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案例1
9月5日9时39分许,李某驾驶渝AB***62小型普通客车停放至广东中路422米(神女市场)处,为躲避电子监控对违停抓拍,用毛巾将号牌部分遮挡。 ▲案例2 9月6日9时56分许,沈某驾驶渝BE***H小型汽车停放至广东中路590米(中心市场周边)处,以“翘尾箱”的方式故意遮挡号牌以躲避电子监控对违停抓拍。 ▲案例3
9月6日10时09分许,吴某驾驶渝B5***E小型汽车停放至广东中路590米处,同样以“翘尾箱”的方式故意遮挡号牌以躲避电子监控对违停抓拍。 ▲案例4 9月7日18时47分许,陈某驾驶渝A2***G普通二轮摩托车停放至广东中路(圣泉公园)处,用口罩故意遮挡号牌,试图逃避电子监控抓拍。 ▲案例5
9月7日19时45分许,向某驾驶渝A7***D小型汽车停放至宁江大道886米处,用凳子故意遮挡车前号牌,用“翘尾箱”方式故意遮挡车后号牌以躲避电子监控抓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依法对上述驾驶人分别处以罚款200,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
机动车号牌是法定通行标识,必须保持清晰、完整,严禁故意遮挡、污损。用毛巾、口罩、翘尾箱等方式遮挡号牌,看似是躲避监控的“小聪明”,实则漠视自身与他人出行安全。 来源:平安巫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