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24|回复: 0

执行悬赏公告(七)李仕存、重庆市万州区拓威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丨转发扩散,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夏荣好与被执行人李仕存、重庆市万州区拓威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仕存、重庆市万州区拓威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逃避执行,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夏荣好特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
李仕存,女,1974年7月17日出生,汉族
●户籍所在地:
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三组30号
公民身份号码:
512227197407171907

●被执行人2:
重庆市万州区拓威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万全小区凯盛汽车交易市场内
组织机构代码:
58018668-0


执 行 信 息

●执行案号:2026)渝0237执恢183号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未履行标的352671及利息


悬 赏 信 息●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悬赏条件及悬赏金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经过本院查实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兑现,将给于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的10%支付悬赏金。以上奖励均含税费,多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以最先提供的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本案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23-57651016

联系人:邓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时00分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26年4月23日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