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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巫山李某准驾不符还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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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3月1日16时许,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大昌镇洋溪村附近路段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状态异常,车上人员拥挤,存在明显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驾驶人李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该二轮摩托车核载2人,实载4人,超员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违反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以及“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两项条款。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7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交管提醒您:
驾驶机动车上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是前提,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乡村道路是群众出行的重要通道,更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区域,每一次出行都承载着家庭的期盼。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务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持“证”开车、按“座”载人,不心存侥幸、不麻痹大意,只有把安全记在心上、握在手中,才能平安到家,守护好每一份团圆与幸福。

来源: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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