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轮摩托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因其方便、便捷的特点已经成为了人们必不可少的生产生活工具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采取路面查处、群众举报等方式对相关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曝光
▲案例一 驾驶人:罗*友 车牌号:渝D91F5* 违法时间:8月12日 违法地点:两巫路100米 违法行为:摩托车超员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二驾驶人:范*勇 车牌号:渝DQ715* 违法时间:8月16日 违法地点:龙水加油站 违法行为:摩托车超员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color=rgba(0, 0, 0, 0.9)] ▲案例三驾驶人:易*学 车牌号:渝DU788* 违法时间:8月17日 违法地点:国道34785号大昌镇 违法行为:摩托车超员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color=rgba(0, 0, 0, 0.9)]▲案例四 驾驶人:张*鹏 车牌号:渝A211G* 违法时间:8月17日 违法地点:龙门街道转盘 违法行为:摩托车超员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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