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货运车辆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货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辖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三超一疲劳”人员进行集中曝光。 ▲案例一 5月11日13时许,李某辉驾驶渝D5821*重型自卸货车在省道102线768公里+500米时,因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建平中队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 5月13日上午11时许,段某军驾驶鄂Q8626*中型自卸货车在省道S102线859公里时,因涉嫌超载违法行为被巫山县公安局马坪中队查获,经查该车超载30%以上未达50%。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案例三5月14日12时许,林某军驾驶鄂E3639*中型自卸货车在省道S102线846公里时,因涉嫌超载违法行为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马坪中队查获,经查该车超载30%以上未达50%。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案例四5月15日上午10时许,史某钧驾驶鄂E6919*重型自卸货车在龙门街道早阳大道100米时,因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勤务二中队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案例五5月19日上午10时许,谢某国驾驶渝DW063*重型自卸货车在省道S102线799公里+200米时,因涉嫌超载违法行为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建平中队查获,经查该车超载30%以上未达50%。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案例六5月20日上午8时44分,徐某驾驶鄂E5714*重型自卸货车在国道348线666公里+800米时,因涉嫌超载违法行为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龙坪中队查获,经查该车超载30%以上未达50%。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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