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161|回复: 0

【悬赏公告】寻找巫山王成财,提供线索最高可得奖金46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4-15 08: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陈吉荣与被执行人王成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王成财逃避执行,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吉荣特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640.png

●被执行人:
王成财,男,197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
●户籍所在地:
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双龙村三组3号
公民身份号码:
512227197307155635

执 行 信 息
●执行案号:(2021)渝0237执1652号●案由:借款合同纠纷●未履行标的:130000元及利息悬 赏 信 息●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悬赏条件及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本案执行完毕前

1.凡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对被执行人实际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承诺自愿为举报人支付2000元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经过本院查实到位,将给于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款20%的奖励,以上奖励均含税费,多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以最先提供的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本案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57651016(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人】:周法官【督察室电话】023-57651473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25年4月11日| 来源:巫山法院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