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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祥云路巫山师范附属小学周边,有部分车辆为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故意使用纸巾、锥形桶等物品遮挡机动车号牌,严重扰乱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接报后,交巡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依法通知涉事车主配合调查。经调查取证,李某、杨某、余某、孟某、谭某等5名驾驶员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拆除遮挡物,并将车辆规范转移至停车场。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九十条规定,依法对5名驾驶员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巫山公安交巡警提醒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身份标识,故意遮挡属严重交通违法,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更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的侵犯。道路交通安全需全民共护,请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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