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394|回复: 0

明确了!这些证明不再由村社区开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3-20 09: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明明有结婚证,还要开婚姻关系证明”“请证明你爸是你爸、你妈是你妈”,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这种“无语”的证明。一些企业和单位要求居民到村、社区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政审证明”等,这让村、社区犯了难——开,没有政策依据,甚至还有法律和责任风险;不开,群众没法儿办事,可能引发干群矛盾。

针对村、社区被迫开具五花八门证明的问题,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有效规范基层证明事项,明确提出,凡缺乏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等多部门印发《重庆市村(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管理办法》《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4年版)》,明确规定了这些证明不再由村、社区开具。
01. 亲属关系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可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核对,或由居民据实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予以证明,证件材料遗失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补办;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不动产登记情况、公证办理情况除外)。

02. 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籍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可通过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核对,或由居民据实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等予以证明,证件材料遗失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补办。

03.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
居民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姓名、性别、民族成分、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无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前置证明材料。

04. 居民养犬证明
养犬人应当自免疫完成之日起五日内通过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或者现场办理等方式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

05. 无犯罪记录证明
犯罪记录可按程序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查询并开具证明。

06.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
街道(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出具。

07. 人员失踪证明
利害关系人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员失踪。

08. 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可通过与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核对;或由居民据实提供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予以证明,证件材料遗失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补办(婚姻登记档案丢失、收养情况除外)。

09. 出生证明
居民应当据实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等予以证明,证件材料遗失应当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

10. 健在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通过与卫生健康部门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核对。

11. 死亡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通过与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核对;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失踪人员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死亡。

12. 疾病状况证明(急诊证明、意外伤害证明)
疾病状况证明(急诊证明)由具备医学鉴定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意外伤害证明由当事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险公司提供就医记录等材料。

13. 残疾状况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机构和残联指定的具备评残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14. 婚育状况证明(生育状况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通过与卫生健康部门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核对;居民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予以证明,证件材料遗失应当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收养情况除外)。

15. 居民就业状况证明
居民实际持有能证明失业身份的,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停业证明等,由居民自行提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其申领的《就业创业证》上予以注明。

16. 居民个人档案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通过居民个人档案保管单位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核对;居民应当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7. 居民财产证明(经济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偿还能力证明、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投资情况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等)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与权限,通过与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地产管理、自然资源、银保监、证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或个案查询的方式进行核对;居民应当据实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银行存款凭证、有价证券、保险合同、车辆行驶证等予以证明,证件材料遗失应当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法律援助情况除外)。

18. 遗产继承权证明
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通过与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核对;居民应当据实提供结婚证、离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予以证明,证件材料遗失应当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
申请人应当提供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有效租赁合同等;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申请人应当自行征求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 证件遗失证明
居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入境证件、结婚证、离婚证、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车辆行驶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材料,以及银行卡、存折、保险合同、邮政汇款单、邮政包裹单、电卡、天然气卡等商业凭证,应当向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经办单位申请补发,无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前置证明材料。

21.其他证明
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证明、社区矫正对象劳动证明、住房补贴申请人信息证明、门牌证明(门牌号变更证明)、养老金异地认证证明、异地就医医保证明、居住证明(暂住证明)、进城务工人员证明、学生社会实践证明、家庭基本情况证明、政治考核证明(用于征兵)、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状况证明等以上证明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再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
小小证明关系群众利益,折射出工作机制和作风问题。村(社区)的章不是“万能章”,必须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真正让广大群众少费功夫。
来源:巫山社会工作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