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已逐渐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选择但是少数驾驶员为了更快将客人送达目的地往往忽视安全“实线掉头”、“转弯未让直行”、“不按正确车道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警示“网约车”“出租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现曝光一起“网约车”交通事故案例予以警示 ▲案例 11月4日16时28分许,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迎宾大道二高红绿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随即赶到事故现场。经查,葛某驾驶网约车车牌号为渝AA***89小型新能源汽车,在迎宾大道二高红绿灯处转弯未让直行,与正常行驶的候某驾驶车牌号为鲁NG***8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葛某在安全带的保护下受轻微伤害。 由于葛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故网约车驾驶员葛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候某无责任。
巫山公安交巡警提醒
[color=rgba(0, 0, 0, 0.9)]实线掉头、不按正确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希望广大驾驶员汲取事故教训,牢记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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