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在2024年10月对路面执法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进行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2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佰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现将2024年10月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理进行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源头单位车辆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现象时,可向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10,57682131。 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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