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2851|回复: 0

出租银行卡获利!巫山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9-9 09: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如果有人告诉你
只需出租银行卡居家即可轻松获得高额租金你是否会心动?近日,巫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5550元。
640 (19).jpg

案情简介被告人代某得知出租银行卡即可轻松获得“租金”,为获取利益,在明知熊某租用银行卡账户系用于网络赌博平台转账的情况下,仍先后将3张银行卡和绑定的同一张电话卡出租给熊某。经查明,涉案银行卡单向流入资金共计1151万元,代某从中获利5550元。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租银行卡帮助转账,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代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代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随着社会发展,电信网络犯罪屡见不鲜,帮信犯罪层出不穷,各种犯罪手段让人防不胜防,多数涉案人员由于缺乏社会阅历、法律意识淡薄、妄想不劳而获,抵挡不住轻松且高额的金钱诱惑,甘愿为了蝇头小利献出银行卡和手机卡给犯罪分子充当犯罪工具,殊不知早已触碰法律的红线。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幸福生活要靠勤劳的双手来创造,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不要为了眼前小利随意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或者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切勿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从而悔恨终身。



来源:巫山法院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