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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 1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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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金科城小区一号门有游商占道经营”来件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接到投诉案件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处理,对占道经营的游商及周边商铺进行劝离疏导,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禁止占用人行道路,并已将所有占道物品清理干净。
为了保持整治成果,我单位将实施常态化管理,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遏制占道经营现象发生。
感谢您的来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理解与支持!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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