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529|回复: 0

【举报有奖】有看到这个巫山人的,请立即联系法院,奖励100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5-29 08:3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渝0237执61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章云奎与被执行人周从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周从兵多次未按约履行、规避执行,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章云奎特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周从兵(曾用名周兵),男,1969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巫峡路599号14幢2-1室,公民身份号码512227196803040234。

涉案标的:10000元

悬赏有效期:本案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过本院查实并执行到位,将给于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以上奖励均含税费,多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以最先提供的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本案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23-57651016

联系人:杜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30分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24年5月26日
| 来源:巫山法院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