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时,查获一起重型自卸货车未按规定放大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color=rgba(0, 0, 0, 0.9)]
5月14日9时许,李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龙江大道行驶时,被正在巡逻的民警现场查获。经查,驾驶员李某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民警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会引以为戒。警方提示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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