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5月23日晚 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 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城管局、县电力公司、高唐街道 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 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检查组深入高唐街道起云社区、净坛社区、神女社区,针对电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停放电动车、电动车进入电梯、私拉乱接电线和住宅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向电动车车主告知违规充电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危险,并向广大市民发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须知》宣传单。
此外,检查组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便利等实际问题,组织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厂房车间、办公楼、宿舍楼、学校、医院、公租房、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基本情况。现场论证规划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和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做到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
此次行动,基本摸清了相关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基本情况,为提请县政府统筹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和电动车集中充电区,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提供了依据。
据了解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夜查行动 将一直持续 直至6月中旬
夜查重点内容1.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4.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5.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生产、销售、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产品;不擅自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架空层、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部位;不将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违反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接下来 县消防救援大队 将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 坚持“堵疏结合、防治并举”的原则 常态化组织多部门 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消除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记者 董申熬 任美连 | 来源:巫山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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