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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巫山县人民法院大昌法庭张鹏法官一行驱车来到福田镇白龙村徐某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一张桌子、几张板凳,现场搭出了一个简易的“审判庭”,规范有序地开展了一场庭审。[color=rgba(0, 0, 0, 0.9)]
周某向法院提起对徐某的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张鹏法官了解到被告徐某因病导致腿脚行动不便,无法顺利到庭参加庭审。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便于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张鹏决定将庭审搬到徐某家中。[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巫山法院将持续坚持惠民有感工作导向,进一步牢记为民宗旨、厚植为民情怀,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积极主动作为。从婚姻家庭矛盾的化解到邻里纠纷的妥善调处,通过灵活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选择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组织双方当事人明辨是非、释法析理,真正做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体验感。 [color=rgba(0, 0, 0, 0.9)]| 来源:巫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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