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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工业园区职教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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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5 14: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县工业园区职教组团规划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对巫山县工业园区职教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巫山县工业园区职教组团规划
建设规模、范围:规划面积1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巫山县民生公寓1、2号楼,南至巫山县职教中心,西至西坪小区安置房,北至西坪六社凉水沟。
产业定位:以轻工服装鞋业、钟表机械、药品加工、食品加工为主。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巫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13436204741
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白泉社区7组36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后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23)6332862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歇路升伟中环广场1号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通过调查规划实施情况,受影响区城的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分析规划实施产生的实际生态环境影响,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的影响状况进行比较和评估。
(2)对规划已实施部分,如规划实施中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提出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的建议。如对策和措施不能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公众意见,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提出整改措施。
(3)对规划未实施部分,基于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或必要的影响预测分析,提出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如规划未实施部分与原规划相比在资源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或规划后续实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
2.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
(2)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
(3)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
(4)公众意见调查
(5)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
(6)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7)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wiW39P9dQX_Z_v-XwqdQA 提取码: 8gq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往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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