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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4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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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你好,接到你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但由于你的投诉内容中没有你及华壹美业的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开展具体调查,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投诉文书。以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当自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身份和投诉内容确认。建议你携带欠薪证据到我局现场投诉,或后期致电我局(02357215969),便于我局调查详细情况,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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