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接到报警 称辖区一学校教学楼被盗 接到报警后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陈某某指认部分盗窃物品。 经调查,民警发现辖区盗窃前科人员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23日,民警了解到陈某某已经返回巫山县城,疑似准备再次前往官渡镇作案,随即通知辖区所有学校安保负责人,加强视频巡逻,并安排专人进行蹲守,最终于24日凌晨1时许将正在实施盗窃的陈某某抓获,并追回部分被盗财物。经审讯,陈某某对其两次盗窃学校教学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陈某某盗窃的部分手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巫山县公安局将联合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平稳,营造治安良好、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教书育人环境。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olor=rgba(0, 0, 0, 0.9)]记者 董存春 [color=rgba(0, 0, 0, 0.9)]来源:巫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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