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医院 关于招录护理见习人员的简章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青年见习工作规程》,帮助未就业青年累积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护理就业见习人员20名,招录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巫山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13年3月被重庆市政府确定为国家“三甲”医院建设单位。为重医附二院巫山分院、重庆大学肿瘤医院巫山分院、宜昌中心人民医院医联体医院、湖北民族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重庆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重庆市三峡优抚医院、巫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荣获重庆市“美丽医院”“白求恩精神示范医院”“爱婴医院”“优秀卫生单位”“文明单位”“无烟医院”“市级园林单位”“生态文明示范医院”“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光荣称号。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 招录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2、2023届) 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招录岗位及相关要求
1.招录岗位:临床护理。 2.相关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今年参考者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5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巫山县人民医院(精卫中心)负二楼护理部。 3.报名方式: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 4.咨询电话:023-57628772(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1)、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本科以上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同时提供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见习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7.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员除提交考生上述证件外,需持委托书和代办人员的身份证。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护理部将名单报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核,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六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 2.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3.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 : 待定。 4.考试地点 : 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提前 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 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七体检
1.招录的见习人员按1:1比例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体检在巫山县人民医院净坛路体检中心进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见习资格。 2.若有见习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其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协议签订
体检合格后,组织人事科将见习人员信息录入“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签订系统生成就业见习协议。
九见习时间及待遇
1.见习时间为12个月。 2.见习期内,提供每月2100元的见习补助。 3.见习期内只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00元/每人。
十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30天提出结束见习申请,其他规定按医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本简章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十一关于见习结束留用
见习人员见习期结束后,根据医院规划和科室人力配置情况结合《重庆市青年见习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择优留用。 十二、本简章由巫山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来源:巫山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