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抱龙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巫山县抱龙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1)水利工程:起于抱龙镇与湖北建始县交界处,止于十二洞,长度约12km,涉及流域为抱龙河流域。分3段:洛阳小学段、生态修复段、场镇段,其中洛阳小学段及生态修复段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场镇段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新建堤防总长2825.71m,加高加固堤防长2616.69m,维持现状15623.09m,新建低拦沙坎共计5座,导流墙共计45m,河道疏浚总长6291.5m,疏浚主要集中在洛阳小学段及生态修复段。设计安装智慧水利系统1套。
(2)景观工程:含景观节点3个,亲水平台2个。其中,3m宽彩色步道792.76m,3-13m宽滨河栈桥625m,景观铺装2483.53m2,5m宽堤顶绿化约2km,边坡喷锚支护约180m2。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3)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5)公众参与调查;(6)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1)总则;(2)项目概况;(3)工程分析;(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风险分析;(7)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论证;(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评价结论。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巫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96281209
联系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上升街96号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电话:023-62767096
E-mail: 656202466@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3幢30-6
六、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以下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aar9-qAPHRFrzb95NezBg
提取码:99fa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写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此次公示的建设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发表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重庆市巫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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