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峡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络公示
各位公众: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小石峡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1)项目名称:小石峡电站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巫山县平河乡燕子村一社
(4)开发流域:大宁河-平定河流域
(5)建设内容:小石峡电站为引水式电站,本次技改主要内容为:装机规模由6400kW(2×3200kW)变动为8400 kW(2×3200kW +2000kW),即在原有装机基础上新增一台2000kW机组;同时对引水系统、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进行改造,更换调速器、变压器等机电设备。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9人,每天3班,每班8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巫山县盛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99650323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电话:023-62767096
E-mail: 656202466@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3幢30-6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T4zTTZnjlLz8mV8zYNbXg 提取码:tyou
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INVpAehlQSpNkDkKlNbcQ 提取码:1uj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写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此次公示的建设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发表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
自挂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束。
建设单位:巫山县盛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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