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尹某等人在巫山县铜鼓镇青松村成立农业公司发展养殖产业,但因前期厂房修建、设备购买、鸡苗培育等投入成本过大,2021年开始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公司发展陷入困境,各债权人陆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先后进入了执行程序,截至2022年底,该农业公司在巫山法院涉执行案件标的额已高达430万元,申请人纷纷向法院申请处置该公司的厂房设备,要求及时兑现各自的胜诉权益。
因为这些案件涉及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巫山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由执行局副局长王毅牵头办理,为妥善处理这批案件,王毅多次前往该农业公司的经营场地,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状况,经执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现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除了厂房设备和10万只鸡苗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处置设备、变卖鸡苗,无疑是“杀鸡取卵”,将对被执行企业造成致命性的打击。虽然该农业公司现目前陷入困境,但只是短期困难,未来有一定市场前景。一面是申请人的殷切期盼,一面是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王毅和办案团队经过慎重考虑后,耐心地做好申请人的解释工作,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期,同意让该农业公司继续经营发展,为确保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能够预期兑现,法院对该农业公司的10万只鸡苗采取了“活查封”措施,未经法院许可,被执行人不得擅自进行处分,待鸡苗长大能够出栏时,在取得法院同意后,方可进行售卖,并按照“六四”比例分配收益,将出售额60%用于偿还申请人所欠债务,剩余40%用于企业后续经营发展。在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缓冲后,该农业公司的困难状况得到缓解,其在巫山法院的多起执行案件已经履行完毕,剩余部分案件正在按期履行。前不久,王毅带领执行干警前往该农业公司查看时,被执行人的厂棚内已是生“鸡”盎然。
近年来,巫山法院认真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审慎采取执行措施,持续优化执法办案模式,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平衡各方利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为辖区企业生产经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color=rgba(0, 0, 0, 0.9)]| 来源:巫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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