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 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通知如下: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4年底。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0.5%。
巫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5月5日
[color=rgba(0, 0, 0, 0.9)]| 来源:巫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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