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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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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3 09: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县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巫山县公安局办理周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周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852000012893569(户名:贺军,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公明支行),巫山县公安局已将以上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周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12日。

请以上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巫山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巫山县公安局2023412联系单位:巫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系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一路499号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
18680763388/023-57616110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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