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山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助申请执行人取回婚前个人财产, 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宋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同居生活,同年办理结婚登记,并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宋某按照传统习俗给付彩礼,张某举行婚礼时带陪嫁财产若干。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经本院审理,依法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宋某返还张某的婚前财产。判决生效后,宋某拒不履行义务,张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避免加重双方的隔阂和矛盾,也为了不激化两个家庭的对立情绪。执行法官先是充当“传话筒”的角色,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迅速找准“症结”,综合运用明法理、拉家常、讲案例等方式,倾心开展调解工作,并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产生的后果。经过多次释法和劝导,被执行人及家人被执行人员的耐心所打动,同意返还相关物品。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进行了财物交接,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民生案件无小事,巫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体现执行温度,从法治、人情、习俗等方面探寻解决矛盾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做到为民解忧。来源:巫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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