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610元/人·年。
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参加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10月26日,县医保局召开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动员暨业务培训视频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巩固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年。
据了解,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市民可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电子税务局、渝快办等方式线上自主缴费,或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保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通过专用POS机、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申报、现金等方式缴费。 记者 郝燕来 部分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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