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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及价格行为告知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在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规范市场价格等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生活必需品、药品、防疫物资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0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02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有偿提供打包、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03
不得囤积居奇,不得串通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04
各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05
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06
倡导月饼等节日商品回归传统文化本源,自觉抵制“天价”月饼,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遏制奢侈浪费。执法部门将依法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百元以上月饼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售价15%,月饼包装层数最多不能超过三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以上规定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觉遵守,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打击上述价格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等违法行为。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7日
来源:巫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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