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公安局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巫山县交通局 巫山县创文办 关于依法开展城区交通及市容秩序 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及城市宜居环境专项整治成果,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组建综合执法组,在县城区依法开展交通及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
二、整治区域 高唐组团、龙江新区(含桂花高铁站)。
三、整治内容 (一)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摩托车、货车、营运性客车等机动车辆;重点查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城区违法停车、违法行驶、违规运营、非法从事道路运输以及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撑伞、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货车超速超载、抛洒滴漏、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以及营运性客车在城区道路随意停靠、不按规定的站点上下客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驾驶人员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以及行人闯红灯、不经斑马线穿越马路、翻越栏杆等违法行为。
(二)市容秩序。重点整治门市骑马摊、人行道游摊、占道经营(特别是货载水果车辆占道经营)、乱扔垃圾、乱堆乱码、乱搭乱建、城市“牛皮癣”等市容秩序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规、守法出行、合法运输、拒乘“黑车”“摩的”、文明乘坐、服从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创安全、畅通、便民、文明的交通和市容秩序。
巫山县公安局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巫山县交通局 巫山县创文办 2022年7月 l来源:巫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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