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夜巡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接连查办4起餐厨垃圾非法收运案件。
据悉,为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县城管执法支队和环卫所采取全城区全天候不定时巡查方式,加强夜巡夜查、蹲点值守和走访摸排,深挖细查严管餐厨垃圾违法收运行为。6月7日凌晨2时许,黄某在广东路中心市场疑似进行无证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行为被查;6月9日晚上10时许,向某科在滨江路疑似进行无证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行为被查;6月9日晚上11时许,向某明在高唐街道翠屏街某餐馆门口疑似进行无证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行为被查;6月10日晚上8时许,向某田在广东路天华超市门口疑似进行无证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行为被查。执法人员当场控制了涉嫌非法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当事人,并进行证据保存,依程序开展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黄某、向某科、向某明、向某田无证收运餐厨垃圾行为属实。
据了解,《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理。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或者未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目前4起案件已办结2起,县城管局依法对向某明、向某科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另外2起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县城管局将坚持惩教并举,加强执法联动,开展约谈教育,动员群众参与,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推进全面覆盖,持续加大对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 来源:县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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