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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出击】巫山重拳整治城市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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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14: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日,县城管局联合高唐街道办事处、县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局、巫山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单位,对高唐街道起云社区马达连公路旁一处违法占地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执法车辆4台,工程作业车2辆。



据了解,在此次拆除违法行动之前,相关单位及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教育劝阻。5月26日,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彭某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两份,责令其在5月31日前拆除违法搭建棚并清理干净此处乱堆码物品,逾期未整改的将会同高唐街道办等单位进行强制拆除。


据调查核实,该处违法建设行为属实,分别违反了《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第七十四条 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违法建设,形成的违法建筑按照下列规定组织查处(二)不在本条第一项所列范围修建的,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查处;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由土地主管部门组织查处。设立了综合执法机构的,可以由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查处。第七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应当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在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并向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并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对存量违法建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整治计划,可以采取集中调查、集中公示等方式收集、公布违法建筑信息。”还违反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即:“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县城管局在对当事人发放整改通知书后,彭某未配合整改,相关单位遂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下一步,县城管局将持续对城市违法建设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从源头上杜绝私搭乱建现象,保障控违拆违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违建治理攻坚战。

| 来源:巫山网  记者 侯月 通讯员 邹炎
发表于 2022-6-7 22:5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不是我日决你们!搞平头百姓城管局硬是有一套!中昂新天地洋房每个顶楼的都违建了的!你敢不敢去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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