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就您反映“拆除雨棚后神女大道出现的乱搭建”来件我局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接到投诉案件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根据《重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1条,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棚盖。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接下来我局的工作:对沿街门店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为了保持整治成果,我局将实施常态化管理,要求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感谢您的来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理解与支持!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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