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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15: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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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小车停车位被摩托车占道”一事,来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12月27日上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祥云路路内限时停车位一线进行了集中整治。一是与门市业主及附近居民车主们进行了沟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巫山县限时收费公示牌明文规定两轮、三轮摩托车、大型客车、货车禁止停放。我局对不规范乱停乱放在小车停车位内的摩托车进行了宣传、劝离、暂扣拖移。二是在祥云路元华超市、劳动局宿舍等一线人行道上规划110个摩托车停车位,并加大祥云路一线的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类似情况立即依法处理。。
感谢您的来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同时,也请多多理解!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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