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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城管执法不公 针对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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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6 10:2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金科雨棚拆完了,为啥南三路同样的棚子却屹立不倒,是有关系有靠山吗?
IMG_20210916_091950.jpg
发表于 2021-9-17 17: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城管执法不公,针对性执法”一事,来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8条,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一)在主干道、距主干道道缘石五十米范围内的次干道及其两侧设置停车场和经营性摊点、亭、棚;(二)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三)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等条例。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占道经营物品。近期对平湖路FM广场一线、祥云路、广东中路雨棚集中拆除,南三路是县商务委设立的美食街并统一搭建雨棚。下一步经请县政府后集中拆除。
感谢您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您的来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发表于 2021-9-18 13:25: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南三路随便搭建,不影响行人,对美食街来讲,多搭几个雨蓬更是一道靓丽的风景,一点也不影响市容,老百姓干啥都影响市容,你们随便搞都是给城市美容,随叫你们代表共产党
发表于 2021-9-19 08:5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说的有道理,当官的乱搞都有理,老百有理都是违章,口中说为人民办实事,实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没办法只怪自己没当官,当官了也一个样,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发表于 2021-9-26 20:1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市政园林局 发表于 2021-9-17 17:3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城管执法不公,针对性执法”一事,来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 ...

南三路这蓬把人行道都挡完了,金科也是支路并且留有5米宽人行道。
发表于 2021-9-26 20:2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市政园林局 发表于 2021-9-17 17:3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城管执法不公,针对性执法”一事,来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 ...

整个美食街就这两家蓬,背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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