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跟往事干杯)楼主: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我局环卫所领导现场踏勘,情况基本属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市政增加垃圾桶的一事,巫山县城管局环卫所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工作安排部署, 2020年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成区内50%以上的街道(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1年城市建成区内75%以上的街道(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2022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完善分类体系,加快推行居民小区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指导居民对家庭厨余垃圾滤水后分开投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出售可回收物,新交房小区楼层不设桶,并升级改造和优化垃圾转运站(点)布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功能。结合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尽量减少城区主、次干道垃圾收集点的二次污染,我局决定撤桶并点,不仅是您反映的净坛二路从交委到巫中天桥没有设置垃圾收集桶的问题,城区其他路段垃圾收集桶也将陆陆续续全部撤销,还请居民朋友们提高环保意识,改掉乱扔垃圾的行为习惯,定时定点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我局环卫所暂定的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收运车辆内。 谢谢您的理解配合!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二0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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