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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当事人诚信履约,7月26日,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在抱龙镇龙河居委会公开巡回审理10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为辖区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还降低了金融纠纷解决周期和案件诉讼成本。
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山支行分别与唐某某等10户分别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均未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受理该批次案件后,承办法官采取庭前释法明理,不同案件分类对待的方式,在充分保障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实际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达成最优解决方案,分别采取撤诉,调解,判决的方式促进当事人履行还款义务。本次巡回审理10件案件。当庭兑现四件共计近6万元,调解结案两件,撤诉处理四件,有效化解了金融借款纠纷,保障了金融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结合具体金融借款案件,针对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别,采取繁简分流,从个案到普案,推进司法解决方案多元化治理,加强司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计划把所涉辖区的四镇三乡分别打造成具体的金融借款纠纷审判点,共同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环境。
(来源:巫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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