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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公安局决定由巫山县公安局将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12260412010674429(账户名:李院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6228271987591740270(账户名:邢金鹏,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部分资金返还给受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公告到期后,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资金。特此公告 巫山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 联系地址:巫山县官渡镇禹王街46号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5703026727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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