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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月池村通畅工程名为方便百姓,实为堵百姓的烂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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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 06:1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我是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月池村2组易纯勇,从小看周围人建房只有整平坦的,还造些坎出来,函洞也不安装到位,路不好我自己出钱出力修,铺石子,不给国家添麻烦,修路本事好事,造福百姓,但要按质,按量,按时完工,不是搞些破坏,乱尾工程,屋周围地占完(房子十五米之内),市县中心房价不一样,屋周围的地肯定种起也方便些,价值肯定不一样,路确不给修好,路为什么不公路法安全管理条例设计,让我们出行不便,施工图纸为什么不按公路法安全管理条例法规设计,你们这样修合情合理合法吗?对我们造成的误工等经济损失谁负责,房右侧离房4米远建出一条1米高的坎,原为平坦园坝,还说我无理取闹,你们为什么堵我们家,废坏我的园坝不该给我修砌好吗?因为我一家外出打工,委托侯发书19123259863.可以电话核实,走我老屋厂板栗树下,无任何房屋直通向兴文家,路直,平人车行都方便,不修,绕道故意来堵我们家,不让其出行。我爸去找你们要他与乡镇府签协议,路与房与我无关,让我们断绝父子关系吗?房子漏水你们来给我爸修吗,我也是本村农村户口,我名下无其它任何房产,让我们住在乡政府吗?我爸又不识字,让我爸给你们签协议承诺3月6号来修,结果无任何人来,协议公平公正公开吗,应该双方签字盖章各一份,请问一下相关部门领导,往上数三代,你们家爷爷奶奶是不是农村人,直路不修,修成这样,让你们走我家园坝里过,可以少占耕,你们倒说成无理取闹,你们把我家的平坦园坝建岀米高的坎,造成安全隐患,不该给我弄好吗?就是一幅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为老百姓处理问题?修路围着你的屋修,占完屋周围的地,和其它远的田地能一样吗,破坏庄稼不补偿一分一粒,还废坏原铺有石子的路,不让其通行,这就是你们的合理,合情按图纸施工你们同意吗?农民以地为生存之本,找你们一句扒通就解决了,老百姓就不工作,不生活,陪着你们转,找多了,还说影响你们工作,请问你们的工作是什么,下决策之前有没有好为老百姓想象,法律之外无外乎是人情,有法可依,依法治国,是否合情合理,有实事求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问题吗,工作方式就是忽悠十哄骗的态度去处理问题,找你们一句话扒通就行了,老百姓不工作,不生活吗?我爸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和政策,保护耕地的政策,让你们走我们园坝里过,可以少占地,月池村1,2组的通畅工程,已修好验收的,请上级领导带着卷尺,图纸来量量,是不是按图纸,按质按量按标准修的,何人验收的,老百姓种点地,容易吗,双手裂口变形,你们说废就废了,也不补偿,路也不修好。我房二十年前就以建好,这么没计修路是不是违法的?不根据《土地管理法》《公路法》合理合法征收土地,其直路不修,围着我屋修,占菜地不补偿,不让其通行,目的不纯。破坏通往我家存在二十年的路,有米高的坎是为不合理,离房只有4米远,造成完全隐患,是为不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公路外沿有一米公路用地,《公路法》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路与房的安全保护控制乡道不少于5米,是为不合法。因地理位址不平稳,住房规范安全距离至少为6米以上,6一9米,我房建在先,原在五米处就是通往我家的路,应该给我恢复,新建公路下移,在离我家房8米之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乡村公共建设占用土地的,需收回,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相关单位应急时整改,我家原能通车,现人车不能行,房不能立急整修,被雨水浸泡,影响使用年限,住房安全,如不立即整改,发生相关因路不通导致的安全事故,乡交管办负主责,设计有问题应该是联系相关部门责任人该修改的修改,对我造成的损失,合情合理的补偿,不是拖而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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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3 10: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大爷,你这样不对哦,你这样举报了没人再来修了,因为你是个刺头!不举报,每年都会惦记起你那里还有块肥肉!
发表于 2021-6-17 15:2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请问巫山县三溪乡交管办,我房己建二十左右,照片和阳光重庆村委会回复走访核实我家路在2000年以前就以通,此路有没有违反我所提《中国公路法》《公路安全管理条例》,你们的回复是扒通我家的路,路己定型,此路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情就应该改道,补偿我相关经济损失,什么叫我的无理要求,改道我不让你们改吗,是谁无理,此路明明白白违反路与房的安全距离,你们确不联系设计单位核查更设,是在故意为难百姓,拿国家赋予你们的权力不造福人民百姓,反而欺压百姓
发表于 2021-6-25 07:1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三溪乡交管办,此工程修路有没有达到《公路法》所指三十四条,路与房的距离6米以上,你们说取消此工程,这是对百姓不负责任,对我个人来讲,你们无视百姓劳动成果,破坏庄稼果树,路不修好,不按法律法规,合情合理合法设计施工,有问题就说取消,那就恢复我们家的路,补偿我们的误损失17000元,2014年所载18棵葡萄树废坏已能结果,三十年以上板栗树和称托梨各一棵,有市场价值,年年有收成,补偿经济损失,你们家的协商昨晚上联系村支书侯发洪出几千块钱我连路都修不好,路你们给我修好,这就是你们给我的解决方案
发表于 2021-7-24 21:5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请问三溪乡交管办,废坏百姓百姓庄稼,耕地果树无任何补偿就为把路修好,何为通畅工程,路何年何月何日修好,给我们村组百姓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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